1.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若无扣分记录,则可免除本记分周期的审验)
2.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通过审验
3.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不予通过审验
4.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1、交验申请人驾驶证、身份证原件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申请人身体条件的证明
3、一寸白底彩照4张
4、《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1. 提交驾驶证年审材料
2.晋中车管所工作人员核查累积记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3.申请人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
4.打印回执交申请人
晋中公安交警大队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9号山西省交警总队
电话:0351-4045935 0351-4968000
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108国道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