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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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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

英文名:Jinzhong University 所在地:晋中 院校代码:10121 类型:综合类

普通本科
  • 晋中学院招生简章

晋中学院2020年分省招生计划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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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0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晋中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21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晋中学院校长 孙西欢。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管理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第四章 计划和录取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规模由学校招委会讨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决定,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科:进档考生采用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录取;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第十八条 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美术类和书法学专业进档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出现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成绩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美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书法类统考成绩。第二十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投档及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对口升学和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五章 颁发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校学位证书。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行德育劳动课制度,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西省发改委“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 学校为在校学生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第三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351-3985777、3985888     传真:0351-3985510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邮编:030619电子邮件:jzxyzjc@163.com网址:http://www.jzxy.edu.cn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详情
晋中学院2018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2018-02-02
一、学院概况及专业介绍(一)概述1.学校全称:晋中学院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3.办学层次:本科4.办学性质:公办5.高校代码:101216.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晋中学院7.学习形式:全日制8.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文华街199号(二)学院介绍晋中学院是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山西省省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山西省高校新校区,紧邻榆次环城北路、石太高速,西靠太榆路、武宿机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十分便利。现占地面积82.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1.6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102万册,纸质期刊1322种,电子图书16.5万种。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诚信、敬业、睿智、创新”的晋商精神赋予晋中学院以得天独厚的学术养分;旺盛的人才需求、发达的基础教育、独特的区位优势、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十分优越的人文、地理环境。体育学院是我校颇具活力的二级学院之一。近年来,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加大了对体育学院的投入,完善了教学设施,改善了办学条件。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体育学院在教学、科研和体育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发展势头强劲,呈现出勃勃生机。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体育学院已逐步形成了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发展合理,团结求实奋进的中青年结合师资队伍。属省内同类院校学科发展较快,基础设施良好,专业水平较高的体育院系之一。各训练队以毽球队为龙头,在全国多项体育竞赛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三)专业设置及课程设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武术、民族民间体育项目及传统体育养生的基本知识、技术与技能,从事学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健康指导等领域的教学、训练、科研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传统体育养生学、中国武术史、武术理论基础、毽球教学与训练法、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武术套路、太极柔力球等。(四)修业年限:4年(五)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六)就业方向:各级学校、业余体校、武术院(馆)、各级体育局及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社区体育指导员、武术或民族传统体育研究机构、公司、企业等。二、招生计划晋中学院体育学院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的非师范类本科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2018年招收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四年制本科学生30名,面向全国招生。三、招生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散打、中国式摔跤。四、报考条件(一)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二)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资格。五、报名(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12:00—3月15日12:00报名,以考生确认数据为准,错过时间或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二)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报名系统及网站APP(体教联盟)进行报名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确认。六、考试(一)专业考试:体育专项测试于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相关院校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请及时关注体教联盟APP及学校网站信息。(二)文化课考试:文化考试在考生生源省份进行,由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统一组织实施;考生4月15日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4月21日、22日参加文化考试;5月14日后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考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七、录取(一)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录取。(二)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招生。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四)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八、违规处理办法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九、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十、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请看报考指南。十一、注意事项(一)考生需自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二)报名前须自己购买体育专项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考试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组考院校相关通知。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电话:体育学院:0351-3985818招生就业管理处:0351-3985777详情
晋中学院2019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2019-03-01
一、学院概况及专业介绍(一)概述1.学校全称:晋中学院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3.办学层次:本科4.办学性质:公办5.高校代码:101216.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晋中学院7.学习形式:全日制8.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二)学院介绍晋中学院是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山西省省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山西省高校新校区,紧邻榆次环城北路、石太高速,西靠太榆路、武宿机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十分便利。现占地面积82.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1.6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102万册,电子图书16.5万种。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诚信、敬业、睿智、创新”的晋商精神赋予晋中学院以得天独厚的学术养分;旺盛的人才需求、发达的基础教育、独特的区位优势、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十分优越的人文、地理环境。体育学院是我校颇具活力的二级学院之一。近年来,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加大了对体育学院的投入,完善了教学设施,改善了办学条件。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体育学院在教学、科研和体育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发展势头强劲,呈现出勃勃生机。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体育学院已逐步形成了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发展合理,团结求实奋进的中青年结合师资队伍,属省内同类院校学科发展较快,基础设施良好,专业水平较高的体育院系之一。各训练队以毽球队为龙头,在全国多项体育竞赛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三)专业设置及课程设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武术、民族民间体育项目及传统体育养生的基本知识、技术与技能,从事学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健康指导等领域的教学、训练、科研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传统体育养生学、中国武术史、武术理论基础、毽球教学与训练法、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武术套路、太极柔力球等。(四)修业年限:4年(五)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六)就业方向:各级学校、业余体校、武术院(馆)、各级体育局及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社区体育指导员、武术或民族传统体育研究机构、公司、企业等。二、招生计划晋中学院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的非师范类本科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2019年招收四年制本科学生30名,面向全国招生。三、招生项目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四、报考条件(一)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二)具备与我校招生项目符合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相应等级资格。五、报名(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3月15日,以考生确认数据为准,错过时间或未提交数据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二)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报名系统及网站APP(体教联盟)进行报名缴费,未缴费的考生不予确认。六、考试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成绩查询等信息请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查询。(一)专业考试:体育专项测试于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二)文化课考试:文化考试在考生生源省份进行,由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统一组织实施;4月20日、21日参加文化考试。考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七、录取(一)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录取。(二)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招生。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四)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五)考生若已报名我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六)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八、违规处理办法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九、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学生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十、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请看报考指南。十一、注意事项(一)考生需自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二)报名前须自己购买体育专项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考试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组考院校相关通知。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电话:体育学院:0351-3985818招生就业管理处:0351-3985777更多资讯信息请关注“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微信公众号(jzxyzjc)详情
晋中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05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晋中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晋中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晋中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晋中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21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晋中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由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晋中学院院长 孙西欢。第十三条  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第四章 计划和录取第十五条  晋中学院招生规模由学校招委会讨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有关专业不录取。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科: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第十八条  音乐类、舞蹈学、体育教育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第十九条  美术类、摄影和书法学专业进档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若出现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成绩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美术类、摄影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书法类统考或联考成绩。第二十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测试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由我校组织实施。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投档及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在各专业省控线上,分专业、按志愿、按成绩择优录取;音乐类、美术类、舞蹈学专业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对口本科:在各专业省控线上,分专业、按志愿、按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第五章 颁发证书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晋中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晋中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晋中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晋中学院学位证书。第六章 其它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西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第三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351-3985777、3985888     传真:0351-3985510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邮编:030619电子邮件:jzxyzjc@163.com网址:http://www.sxjztc.edu.cn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详情
晋中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1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晋中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晋中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晋中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晋中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21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晋中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由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晋中学院院长 孙西欢。第十三条  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第四章 计划和录取第十五条  晋中学院招生规模由学校招委会讨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有关专业不录取。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科: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第十八条  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美术类和书法学专业进档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出现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成绩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美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书法类统考成绩。第二十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投档及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在各专业省控线上,分专业、按志愿、按成绩择优录取;音乐类、美术类、舞蹈学专业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对口本科:在各专业省控线上,分专业、按志愿、按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第五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晋中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晋中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晋中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晋中学院学位证书。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西省发改委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351-3985777、3985888     传真:0351-3985510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邮编:030619电子邮件:jzxyzjc@163.com网址:http://www.jzxy.edu.cn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详情
晋中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晋中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晋中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晋中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晋中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晋中学院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21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晋中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由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晋中学院院长 孙西欢。第十三条 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第四章 计划和录取第十五条 晋中学院招生规模由学校招委会讨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不录取;“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本校规定有关专业不录取。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科:进档考生采用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录取;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第十八条 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美术类和书法学专业进档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出现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成绩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美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书法类统考成绩。第二十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投档及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对口升学和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五章 颁发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晋中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晋中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晋中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晋中学院学位证书。第六章 其它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西省发改委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八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第二十九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351-3985777、3985888     传真:0351-3985510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邮编:030619电子邮件:jzxyzjc@163.com网址:http://www.jzxy.edu.cn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晋中学院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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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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